2006年 11月 27日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騎兵
14~19世紀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一種封建土地賞賜佔有制,即一種封地制。蘇丹烏爾汗(1324~1359在位)時,已經把一部分國有土地賞賜給有功的軍人﹐作為服兵役的補償。
提馬爾制(timar)源於塞爾柱人的伊克塔制和拜占廷人的普羅尼亞(pronia)制,其性質類似西歐采邑制,但二者不盡相同。西方的軍事采邑很容易變為無條件的封建私有財產,提馬爾領地則長期保持了作為服兵役報酬的有條件的土地佔有性質。
提馬爾制的立法條文在14世紀初開始制定,蘇萊曼一世時最終完成﹐領地根據收入的多少,通常分為兩種﹕
1.年收入不足2萬阿克切(小銀幣)的稱“蒂馬爾”,其領主稱“蒂馬爾哲”(Timarci)
2.年收入在2~10萬阿克切之間的稱“澤阿梅特”,其領主稱“扎伊姆”(Zaim)
他們對領地的佔有是有條件的,除本人戰時必須應召參戰外,還根據其領地的收入提供一定數量的封建騎兵。通常每3000~5000阿克切提供1名騎兵的馬匹﹑武器﹑糧食等均由領主供應。領主通常住在領地內,除自營一定的耕地外,還監督土地的使用和農民完納租稅等,國家對他們的領地實施嚴格的監督。
鄂圖曼土耳其他們的騎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邑的基礎上,從蘇丹手中接過土地,附帶接受的條件就是戰時必須回應徵召。由提馬爾制所提供的封建騎兵是帝國軍事力量的重要支柱。提馬爾制使國家免於負擔軍費的主要部分,並保證軍隊的迅速動員。

輕裝西帕希騎兵的軍服是帶刺繡花邊裝飾的短袖長袍,內穿鎖子甲衣,胳膊上套波斯式銅護腕,頭上為皮盔外罩頭巾帽。
蘇丹自己掏錢組建的親衛隊是更兇猛強悍的西帕希近衛重裝騎兵則身披堅固的甲胄。
鎧甲的胸甲、肩甲、腿甲、護腕等都是在鎖子甲上編綴鱗狀甲片,再在甲片上嵌裝銅釘。頭盔是包三色布邊的甲片式金屬盔,帶盔纓和翎飾。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騎兵還徵用塞爾維亞騎兵,其主體是歐洲式的封建重騎兵。塞爾維亞騎兵在巴爾幹地區頗有威名,是巴耶塞特一世在位時代得手下一支強大的力量。不過信仰基督教的塞爾維亞人忠誠值得懷疑,巴耶塞特一世只有在面對匈牙利人的時候才能放心使用他們,因為民族仇恨在這裏會壓倒宗教認同。後來證明,尼科堡戰役中塞爾維亞騎兵是一支完全可以信賴的強大部隊。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騎兵最精銳的部隊當屬六千人的王室部隊(alti boluk),以不同顔色的三角矛旗爲標誌,分成六隊:左右兩翼貴族旗隊(ulufeciyan),左右兩翼外國傭兵(querba),重武器隊(silathar)以及精銳中的精銳--全由領主子弟組成的西帕希騎兵(sipahi oglan)。
by cwj36
| 2006-11-27 06:31
| 【土耳其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