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 10月 29日
拿破崙的軍事語錄(第1條~第30條)
拿破崙軍事語錄
拿破崙的軍事語錄,是在他死後從其書信、手令和日記等文獻中摘錄出來編輯成書的。
全書共收語錄115條。
書的最早版本,據說刊印於1827年;巴黎安寨琳出版社在1830年再版時,定名為《戰爭語錄》。
當時的版本,只收語錄78條,每條都附有注釋。
注釋內容大要是引證戰例所作的若干說明。
這項工作,是由法國陸軍布爾諾將軍完成的。
1847年,法國柞美尼書局出版了一種新版本。新版增加了37條語錄,每條之後也都附有注釋。
語錄的編排,看來並無特定次序,顯得有些零亂,增訂本更為明顯。
拿破崙軍事語錄出版以後,很快被譯成各種文字,受到業界各國的普遍重視,曾在西方軍界廣為流行並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研究。
一些國家把它定為現役軍官和軍校學生的必讀材料。
一百多年以來,這本語錄對於資產階級軍事思想和作戰原則的發展,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隨著歷史的演進,拿破崙軍事語錄的意義和作用,也在不斷變化。
由於現代武器的發展和使用,現代指揮和作戰方法的不斷革新與日臻完善,以及現代軍隊在素質上的變化和數量上的增加有些語錄早已過時,在今天並沒有多大實用價值。
但是,這些語錄畢竟是拿破崙幾十年戰爭經驗的總結,反映了一定歷史條件下軍事實踐的客觀情況。
歷史已經證明,拿破崙用兵作戰的原理原則,有它歷史的繼承性和時代特點,有它自己的獨特風格。
所以,拿破崙的軍事語錄,對於探討軍事學術的發展和借鑒戰爭的經驗教訓來說,仍是具有一定價值的。
第1條
一個國家的疆界,是由大河、山脈或沙漠構成的。這些都可成為行軍的障礙,其中最難克服的是沙漠,其次為山脈,廣闊的河川居於第三位。
第2條
作戰計畫應考慮到敵人可能採取的每一個行動,並制定必要的應付措施。
作戰計畫可因環境的變化、將領的才智、部隊的素質,以及戰場的地形而加以修訂。
第3條
進入敵國作戰的軍隊,可能其兩翼都有中立地區或天然障礙(如河川山脈等)作為屏障,或者只有一翼獲得屏障,或者兩翼都將暴露。
當兩翼都有屏障時,統帥所要注意的,只是防止正面被突破,只一翼有屏障時,要依靠有屏障的這個側翼;如果兩翼都已暴露,則應將部隊向內集結,不使他們脫離中心。
如果說,保護兩個暴露的側翼已夠困難,那麼,一旦整個軍隊分成了兩個或三個部分,而要保護四個或六個暴露的側翼,勢必困難更大。
在第一種情況下,作戰線既可選在左翼,也可選在右翼;在第二種情況下,作戰線應該依靠有屏障的一翼。
在第三種情況下,作戰線的選擇必須與大軍正面的中心點相適應。不過,在上述三種情況下,都要沿著行軍軸線設置據點或加強陣地,其彼此處離應為五日或六日的行軍路,這樣建立起糧襪和軍火的補給站,組織輜重隊,便於部隊的供應或整編,從而縮短其作戰線線。
第4條
攻入敵國的大軍由兩個或三個部隊組成、而且分別由不同的路線開進時,預定會師的地點絕對不可距離敵軍太近,出為敵軍可能先於我集中力量,不但可以阻我部隊會師,而且可以對我各個擊破--這是一條重要原則。
第5條
作戰應當條理化,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而且戰爭的進行務必遵循兵法的原理和法則。作戰所用的兵力,要與預期遭遇的困難強度相適應。
第6條
在戰爭開始時,前進與否的問題需要慎重考慮;但是一經採取攻勢,必須堅持到底。實行後撤,無論技巧如何,定會全降低軍隊的士氣,因為已把成功的機會讓給敵人,自己卻失去了這個機會。
而且,撤退所招致的人員和物資損失,遠比最激烈的戰鬥為大。在戰鬥中,敵我雙方的損失總是大致相等,而在撤退時,損失全在自己一方。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第7條
一支軍隊,無論晝夜都須具有全力抵抗的準備。因此,士兵必須時刻不離他的軍械和彈藥;步兵要同炮兵、騎兵和指揮官經常保持聯繫;軍中各師都要作好準備,以便隨時相互協助,進行支援和掩護。
在宿營或行軍中的部隊,務求經常處在有利於作戰的地點,兩側需有妥善的掩護,威力較大的武器應當配置在適宜的地點,以備隨時加以使用。
當部隊成縱隊行進時,應派出前衛和側衛擔任警戒,向前方和左右兩方進行搜索,同時要保持足夠的距離,使大軍本身能夠及時展開進入作戰位置。
第8條
一個司令官每日自問幾回:“如果敵軍在我前方或左方右方出現,我該如何處置?“如果他對自己的問答感到困惑,那麼他的部署一定不妥,應該予以改正。
第9條
軍隊的力量與力學中的動力相似,是品質與速度的乘積。快速的行軍,能夠提高軍隊的士氣,足以增加取勝的機會。
第10條
如果一支軍隊在數量上處於劣勢,騎兵和炮兵都較敵軍為弱,那麼,指揮官必須避免全面戰鬥。人員數量的不足,可用進軍的速度來彌補,炮兵的缺乏,應以適當的機動來抵償;騎兵的劣勢,則靠選用有利的陣地來消除。在這種情況下,士兵的精神狀態是一個極重要的因素。
第11條
使部隊分散在相隔很遠的幾條路線上行動而又彼此失去聯絡,是一個錯誤,而且會接著引起另一個錯誤。各分遣部隊只能獲得第一天的作戰命令,以後的行動就要看主力所遭遇的情況來決定。
這樣可能產生兩種結果:或因等候命令而造成時間上的損失;或者自己隨意行動。這兩者都非所宜。因此全軍各分遣部隊應經常保持緊密聯繫,不給敵軍有從間隙滲入的機會。這是一條應該遵守的原則。
如因某種理由未能遵守這條原則,各分遣部隊就應個別獨立行動。此時,要朝著指定的會合地點推進,遇事不可猶豫,無需等候新的命令,並應儘量避免遭受敵軍的個別攻擊。
第12條
一個部隊應該只有一條作戰線。這條原則務須謹慎保持,非另有重要理由,否則不可放棄。
第13條
在行軍中,一個部隊的各部分之間應該保持何種距離,地形、環境和目標情況而定。
第14條
在山地,到處都有天生險要的堅強據點。指揮官一定要避免攻擊這種據點陣地。在這種作戰中表現技巧,就是控制敵人的側翼或後方,迫使敵軍不戰而退,放棄其陣地,或者逼他躍出陣地,為想攻擊我方而自動出來應戰。
在山地戰中,進攻者常常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即使在進攻性的戰爭中,也應採取以守為攻的戰法,逼迫敵人敵人向我方攻擊。
第15條
在作戰中,一位將領所要注重的首要職責,就是保持部隊的尊嚴和榮譽;維護人員的安全與完整無損,可作次要考慮。不過,為了達成前一目的的勇往直前精神和堅忍不拔作風,同樣也是達到後一目的的最好手段。
實行退卻,指揮官不僅要失去部隊的光榮,而且通常還要損失比兩場戰鬥更多的人員。這就說明一個道理:只要軍中人員勇敢,你就不用氣餒。勇敢的行為可以獲取勝利,同時也應該得到勝利。
第16條
絕不做敵人希望你做的事--這是一條確定不移的戰爭格言。理由很簡單,因為敵人希望你這麼做。所以,應當避免進入業經敵軍搜索和研究過的作戰場地,同時更須注意,不要進入敵人築有防禦工事的地區。根據這條原則,又可得一推論:對於一個可以迂回攻取的陣地,決不要從正面去攻擊。
第17條
在行軍或野戰中,為了避免同強於自己的敵軍對抗,部隊指揮官必須經常覓建防禦陣地,剛時每晚構築掩體、壕構。如不採用適當的方法,則一般的天然陣地並不能保障一個部隊同一支數量優勢的敵軍進行對抗。
第18條
據守不良陣地而又遭到敵人優勢兵力的襲擊時,平庸的將領必以撤退來求安全。但是一個卓越的司令官則不然,因其具有勇敢堅毅精神,反而可能向前迎擊敵人,這樣將使敵人感到困惑。
如果敵人猶豫不決,則能幹的將領就可借此謀操勝算,至少可以調動部隊以爭取時間,並可利用夜間來挖掘壕溝掩體,或者撤向較為有利的陣地。這種勇敢行為可以保持部隊的榮譽,對於部隊戰鬥力的影響殊為重大。
第19條
從防禦轉入進攻,這個變換在戰法上是一種極為巧妙的行動。
第20條
一個指揮官不應離棄其作戰線。不過,當環境有此要求時,則做得如何轉移作戰線,便是戰爭中一種最技巧的運動。一個部隊若能技巧地改變作戰線,則可欺騙敵人,使其無法知我後方和弱點之所在,因而無從對此進行威脅。
第21條
部隊拖帶攻城縱列和運送大批傷病人員時,應採取到達基地的最短路線。
第22條
在陣地上宿營的技術,也就是在該陣地部署作戰的技術。為此,要使所有炮隊配置得當,能夠隨時進行發射;所選陣地應能不受其他陣地的控制,而且還要不被迂回,並有可以瞰制和掩護鄰近陣地的位置。
第23條
一個指揮官在佔領一個有受敵人包圍威脅的陣地時,一定要迅速集結部隊,反以攻勢行動威脅敵人。如果他認為必須撤退,則採取這種作法可以防讓敵人調動兵力來襲擊他的側翼。
第24條
有一條軍事格言應當永遠記住:營地務須遠離敵人,並且妥為掩護。當敵人可能隨時出現時,應該更加注意。如此,則可以在敵人來攻之前集結自己的全部力量。
第25條
兩軍對壘,一軍在被迫後退時只有一橋可通,而另一軍可以自由地退至週邊任何一點,這時的後者自然佔有一切的便利。處此局勢,統率前者的將領,應該勇敢果斷,予敵猛擊,並針對其側翼進行運動作戰。
第26條
面對一主力量集中、交通便利、而又通信設備良好的敵軍,卻使自己的各部隊分散作戰,彼此失去聯絡——這是違背兵法原則的。
第27條
一個部隊被迫撤離其第一線陣地時,各縱隊在後方的集結地點,應有足夠遙遠的距離,以免遭受敵人的干擾,因為各縱隊在重新集結之前遭受襲擊,那將是最壞的事情。
第28條
在戰鬥前夕,不要派出任何支隊,因為在夜間情況或許產生變化,敵人可能撤退,也可能因有強大援軍開到而對我方發起攻擊,所以,先期的部署可能造成險惡的後果。
第29條
一個指揮官決心進行會戰,就要迅速集結部隊,不可有所忽略,有時,僅只一個營的兵力也會成為勝敗的關鍵。
第30條
在敵人陣地前作側翼行軍,是最輕率而違反兵法原則的事情,特別是當敵人佔據高地而被迫在其山麓之下成單列行進時,則更為嚴重。
拿破崙的軍事語錄,是在他死後從其書信、手令和日記等文獻中摘錄出來編輯成書的。
全書共收語錄115條。
書的最早版本,據說刊印於1827年;巴黎安寨琳出版社在1830年再版時,定名為《戰爭語錄》。
當時的版本,只收語錄78條,每條都附有注釋。
注釋內容大要是引證戰例所作的若干說明。
這項工作,是由法國陸軍布爾諾將軍完成的。
1847年,法國柞美尼書局出版了一種新版本。新版增加了37條語錄,每條之後也都附有注釋。
語錄的編排,看來並無特定次序,顯得有些零亂,增訂本更為明顯。
拿破崙軍事語錄出版以後,很快被譯成各種文字,受到業界各國的普遍重視,曾在西方軍界廣為流行並引起了廣泛的討論和研究。
一些國家把它定為現役軍官和軍校學生的必讀材料。
一百多年以來,這本語錄對於資產階級軍事思想和作戰原則的發展,產生過一定的影響。
隨著歷史的演進,拿破崙軍事語錄的意義和作用,也在不斷變化。
由於現代武器的發展和使用,現代指揮和作戰方法的不斷革新與日臻完善,以及現代軍隊在素質上的變化和數量上的增加有些語錄早已過時,在今天並沒有多大實用價值。
但是,這些語錄畢竟是拿破崙幾十年戰爭經驗的總結,反映了一定歷史條件下軍事實踐的客觀情況。
歷史已經證明,拿破崙用兵作戰的原理原則,有它歷史的繼承性和時代特點,有它自己的獨特風格。
所以,拿破崙的軍事語錄,對於探討軍事學術的發展和借鑒戰爭的經驗教訓來說,仍是具有一定價值的。
第1條
一個國家的疆界,是由大河、山脈或沙漠構成的。這些都可成為行軍的障礙,其中最難克服的是沙漠,其次為山脈,廣闊的河川居於第三位。
第2條
作戰計畫應考慮到敵人可能採取的每一個行動,並制定必要的應付措施。
作戰計畫可因環境的變化、將領的才智、部隊的素質,以及戰場的地形而加以修訂。
第3條
進入敵國作戰的軍隊,可能其兩翼都有中立地區或天然障礙(如河川山脈等)作為屏障,或者只有一翼獲得屏障,或者兩翼都將暴露。
當兩翼都有屏障時,統帥所要注意的,只是防止正面被突破,只一翼有屏障時,要依靠有屏障的這個側翼;如果兩翼都已暴露,則應將部隊向內集結,不使他們脫離中心。
如果說,保護兩個暴露的側翼已夠困難,那麼,一旦整個軍隊分成了兩個或三個部分,而要保護四個或六個暴露的側翼,勢必困難更大。
在第一種情況下,作戰線既可選在左翼,也可選在右翼;在第二種情況下,作戰線應該依靠有屏障的一翼。
在第三種情況下,作戰線的選擇必須與大軍正面的中心點相適應。不過,在上述三種情況下,都要沿著行軍軸線設置據點或加強陣地,其彼此處離應為五日或六日的行軍路,這樣建立起糧襪和軍火的補給站,組織輜重隊,便於部隊的供應或整編,從而縮短其作戰線線。
第4條
攻入敵國的大軍由兩個或三個部隊組成、而且分別由不同的路線開進時,預定會師的地點絕對不可距離敵軍太近,出為敵軍可能先於我集中力量,不但可以阻我部隊會師,而且可以對我各個擊破--這是一條重要原則。
第5條
作戰應當條理化,要有一個明確的目標,而且戰爭的進行務必遵循兵法的原理和法則。作戰所用的兵力,要與預期遭遇的困難強度相適應。
第6條
在戰爭開始時,前進與否的問題需要慎重考慮;但是一經採取攻勢,必須堅持到底。實行後撤,無論技巧如何,定會全降低軍隊的士氣,因為已把成功的機會讓給敵人,自己卻失去了這個機會。
而且,撤退所招致的人員和物資損失,遠比最激烈的戰鬥為大。在戰鬥中,敵我雙方的損失總是大致相等,而在撤退時,損失全在自己一方。這就是兩者的區別。
第7條
一支軍隊,無論晝夜都須具有全力抵抗的準備。因此,士兵必須時刻不離他的軍械和彈藥;步兵要同炮兵、騎兵和指揮官經常保持聯繫;軍中各師都要作好準備,以便隨時相互協助,進行支援和掩護。
在宿營或行軍中的部隊,務求經常處在有利於作戰的地點,兩側需有妥善的掩護,威力較大的武器應當配置在適宜的地點,以備隨時加以使用。
當部隊成縱隊行進時,應派出前衛和側衛擔任警戒,向前方和左右兩方進行搜索,同時要保持足夠的距離,使大軍本身能夠及時展開進入作戰位置。
第8條
一個司令官每日自問幾回:“如果敵軍在我前方或左方右方出現,我該如何處置?“如果他對自己的問答感到困惑,那麼他的部署一定不妥,應該予以改正。
第9條
軍隊的力量與力學中的動力相似,是品質與速度的乘積。快速的行軍,能夠提高軍隊的士氣,足以增加取勝的機會。
第10條
如果一支軍隊在數量上處於劣勢,騎兵和炮兵都較敵軍為弱,那麼,指揮官必須避免全面戰鬥。人員數量的不足,可用進軍的速度來彌補,炮兵的缺乏,應以適當的機動來抵償;騎兵的劣勢,則靠選用有利的陣地來消除。在這種情況下,士兵的精神狀態是一個極重要的因素。
第11條
使部隊分散在相隔很遠的幾條路線上行動而又彼此失去聯絡,是一個錯誤,而且會接著引起另一個錯誤。各分遣部隊只能獲得第一天的作戰命令,以後的行動就要看主力所遭遇的情況來決定。
這樣可能產生兩種結果:或因等候命令而造成時間上的損失;或者自己隨意行動。這兩者都非所宜。因此全軍各分遣部隊應經常保持緊密聯繫,不給敵軍有從間隙滲入的機會。這是一條應該遵守的原則。
如因某種理由未能遵守這條原則,各分遣部隊就應個別獨立行動。此時,要朝著指定的會合地點推進,遇事不可猶豫,無需等候新的命令,並應儘量避免遭受敵軍的個別攻擊。
第12條
一個部隊應該只有一條作戰線。這條原則務須謹慎保持,非另有重要理由,否則不可放棄。
第13條
在行軍中,一個部隊的各部分之間應該保持何種距離,地形、環境和目標情況而定。
第14條
在山地,到處都有天生險要的堅強據點。指揮官一定要避免攻擊這種據點陣地。在這種作戰中表現技巧,就是控制敵人的側翼或後方,迫使敵軍不戰而退,放棄其陣地,或者逼他躍出陣地,為想攻擊我方而自動出來應戰。
在山地戰中,進攻者常常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即使在進攻性的戰爭中,也應採取以守為攻的戰法,逼迫敵人敵人向我方攻擊。
第15條
在作戰中,一位將領所要注重的首要職責,就是保持部隊的尊嚴和榮譽;維護人員的安全與完整無損,可作次要考慮。不過,為了達成前一目的的勇往直前精神和堅忍不拔作風,同樣也是達到後一目的的最好手段。
實行退卻,指揮官不僅要失去部隊的光榮,而且通常還要損失比兩場戰鬥更多的人員。這就說明一個道理:只要軍中人員勇敢,你就不用氣餒。勇敢的行為可以獲取勝利,同時也應該得到勝利。
第16條
絕不做敵人希望你做的事--這是一條確定不移的戰爭格言。理由很簡單,因為敵人希望你這麼做。所以,應當避免進入業經敵軍搜索和研究過的作戰場地,同時更須注意,不要進入敵人築有防禦工事的地區。根據這條原則,又可得一推論:對於一個可以迂回攻取的陣地,決不要從正面去攻擊。
第17條
在行軍或野戰中,為了避免同強於自己的敵軍對抗,部隊指揮官必須經常覓建防禦陣地,剛時每晚構築掩體、壕構。如不採用適當的方法,則一般的天然陣地並不能保障一個部隊同一支數量優勢的敵軍進行對抗。
第18條
據守不良陣地而又遭到敵人優勢兵力的襲擊時,平庸的將領必以撤退來求安全。但是一個卓越的司令官則不然,因其具有勇敢堅毅精神,反而可能向前迎擊敵人,這樣將使敵人感到困惑。
如果敵人猶豫不決,則能幹的將領就可借此謀操勝算,至少可以調動部隊以爭取時間,並可利用夜間來挖掘壕溝掩體,或者撤向較為有利的陣地。這種勇敢行為可以保持部隊的榮譽,對於部隊戰鬥力的影響殊為重大。
第19條
從防禦轉入進攻,這個變換在戰法上是一種極為巧妙的行動。
第20條
一個指揮官不應離棄其作戰線。不過,當環境有此要求時,則做得如何轉移作戰線,便是戰爭中一種最技巧的運動。一個部隊若能技巧地改變作戰線,則可欺騙敵人,使其無法知我後方和弱點之所在,因而無從對此進行威脅。
第21條
部隊拖帶攻城縱列和運送大批傷病人員時,應採取到達基地的最短路線。
第22條
在陣地上宿營的技術,也就是在該陣地部署作戰的技術。為此,要使所有炮隊配置得當,能夠隨時進行發射;所選陣地應能不受其他陣地的控制,而且還要不被迂回,並有可以瞰制和掩護鄰近陣地的位置。
第23條
一個指揮官在佔領一個有受敵人包圍威脅的陣地時,一定要迅速集結部隊,反以攻勢行動威脅敵人。如果他認為必須撤退,則採取這種作法可以防讓敵人調動兵力來襲擊他的側翼。
第24條
有一條軍事格言應當永遠記住:營地務須遠離敵人,並且妥為掩護。當敵人可能隨時出現時,應該更加注意。如此,則可以在敵人來攻之前集結自己的全部力量。
第25條
兩軍對壘,一軍在被迫後退時只有一橋可通,而另一軍可以自由地退至週邊任何一點,這時的後者自然佔有一切的便利。處此局勢,統率前者的將領,應該勇敢果斷,予敵猛擊,並針對其側翼進行運動作戰。
第26條
面對一主力量集中、交通便利、而又通信設備良好的敵軍,卻使自己的各部隊分散作戰,彼此失去聯絡——這是違背兵法原則的。
第27條
一個部隊被迫撤離其第一線陣地時,各縱隊在後方的集結地點,應有足夠遙遠的距離,以免遭受敵人的干擾,因為各縱隊在重新集結之前遭受襲擊,那將是最壞的事情。
第28條
在戰鬥前夕,不要派出任何支隊,因為在夜間情況或許產生變化,敵人可能撤退,也可能因有強大援軍開到而對我方發起攻擊,所以,先期的部署可能造成險惡的後果。
第29條
一個指揮官決心進行會戰,就要迅速集結部隊,不可有所忽略,有時,僅只一個營的兵力也會成為勝敗的關鍵。
第30條
在敵人陣地前作側翼行軍,是最輕率而違反兵法原則的事情,特別是當敵人佔據高地而被迫在其山麓之下成單列行進時,則更為嚴重。
by cwj36
| 2009-10-29 17:45
| 拿破崙的軍事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