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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8荷蘭在臺灣-濱田彌兵衛事件

荷日之間的貿易糾紛

在荷蘭進入台灣不久,即發生驚動荷蘭國內的「濱田彌兵衛事件」當時在臺灣經營貿易的國家除了荷蘭,尚有日本人,鑑於日本人的經濟競爭,荷蘭遂對日本商人課徵十分之一的稅,引起雙方不滿。

彼得·奴易茲(Pieter Nuyts ,1598年 - 1655年12月11日),一譯彼得·納茨,是台灣荷蘭時期第3任台灣長官。

同時也是濱田彌兵衛事件(日本稱為台窩灣事件或奴易茲事件)的苦主。

在荷蘭人佔領台灣之前,漢人與日本人就在台灣從事走私貿易。荷蘭人佔領台灣之後,日本商人與荷蘭商人在台灣競逐漢人貨物,因此存在著相當大的利害衝突。

1625年起,荷蘭統治當局開始向來台灣的日本商人課徵一成的貨物輸出稅,但因為日本人較荷蘭人早來台從事貿易活動,且此時荷蘭貨物輸入日本享有免稅優惠,因此日本人拒絕向荷蘭人納稅,雙方因此發生糾紛。

同年,日本人所購得的一批生絲,因拒絕納稅而遭荷蘭統治當局沒收,雙方關係更形惡化。1626年,日本人濱田彌兵衛帶領船隻到台灣買生絲,並欲向荷蘭當局借用帆船到福建運回貨物,但均遭到荷蘭當局拒絕。

浜田彌兵衛(はまだ やひょうえ、17世紀前半・生没年不詳)は江戸時代初期長崎代官で朱印船貿易家末次平蔵傘下の船長。1627年に起こったノイツ事件の実行者。1915年(大正4年)、贈従五位。

是時濱田彌兵衛知悉新港社原住民不堪荷蘭當局的虐待,對荷蘭心生不滿,因此在1627年引誘該社十六名原住民回到日本,準備鼓勵江戶幕府採取反荷作為。

1627年彼得·奴易茲出任台灣長官,同年7月赴日本向幕府和談,但在濱田彌兵衛作梗下和談失敗,12月3日灰頭土臉的回到大員。

1628年春天,濱田彌兵衛再度率船來台,同行者共四百七十名,其中包含先前十六名原住民。
此時的荷蘭台灣長官為彼得·奴易茲,他在濱田抵台前獲密報日船載有士兵及大砲、刀槍等武器,因此在日船抵台之際派員登船檢查,果然搜出大量武器及火藥,因此荷蘭當局便將武器及火藥全數扣留,並軟禁濱田將近一週,十六名原住民遭到下獄。

之後濱田提出發還武器及火藥、釋放十六名原住民、提供船隻赴福建取貨、准其回日本等要求,但均為荷蘭當局拒絕。

忿恨的濱田即於6月29日佯稱求見,彼得·奴易茲與濱田等人談判之際,高坐椅上,兩 腿橫跨座椅扶把,鞋底朝向濱田彌兵衛,更使得濱田彌兵衛火大,濱田彌兵衛便使用暴力綁架挾持彼得·奴易茲及其兒子。後經雙方協商,以彼得·奴易茲之子為人質,隨同濱田返抵日本。

但至日本後日方竟背約將荷蘭人質與船員下獄,並封閉荷蘭在日本平戶的商館,巴達維亞方面感到事態嚴重,遂於1629年派普特曼斯接任台灣長官、將他徹回,繼而宣判他兩年徒刑。

1632年倒霉的彼得·奴易茲又被認為他是造成荷日外交破局的元兇,被引渡至日本監禁4年,至1636年才被荷蘭人以一座796斤的青銅燭台將其救回,但其子已病死日本。之後又受到審判,1637年被解除各種職務,遣返荷蘭。1655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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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cwj36 | 2009-07-31 03:31 | 【台灣 Total W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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