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01月 24日
甲午戰爭前的「尖閣諸島」
對於中國來說
沒發現石油前 管你個鳥島
發現石油後 就是「固有領土」
自1885年以來,當時中國正在大肆擴張海軍成為亞洲地區最強大的北洋艦隊,定遠及鎮遠二強大戰艦也於1885年開始服役,一開始是日本海軍畏懼清國海軍擴張海權的企圖。
日本政府通過沖繩縣當局等途徑多次對「尖閣諸島」(現在我國稱為「釣魚台」,中國稱為「魚釣島」)進行實地調查,慎重確認「尖閣諸島」不僅為無人島,而且沒有受到清朝統治的痕跡。
在此基礎上, 於1895年1月14日,在日本內閣會議(閣議)上決定在島上建立標樁,以正式編入日本領土之內。
這也表示當時日本已經逐步部局其最南海疆,不論有沒有發生甲午戰爭,「尖閣諸島」早是日本南進佔領台灣策略重要一環。
從那時以來,在歷史上「尖閣諸島」便成為日本領土南西諸島的一部分,並且不包含在根據1895年5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2條由清朝割讓給日本的臺灣及澎湖諸島之內。
因此「尖閣諸島」並不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日本所放棄的領土之內,而是包含在根據該條約第3條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國施政之下,並且根據於1971年6月17日簽署的日本國與美國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簡稱為沖繩歸還協定),將施政權歸還給日本的地區之內,上述事實明確證明「尖閣諸島」作為日本領土的地位。
1958年,中華民國地理補充教材指出台灣北端是彭佳嶼,1970年以前的台灣國立編譯館編印之國民中學地理教科書將釣魚台劃入琉球,名稱也使用「尖閣群島」台灣地圖也無釣魚台。
另外,尖閣諸島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3條由美國施政的地區,,台灣因為有求於美國武力防衛,蔣介石佔用台灣時不敢對釣魚台主權有所異議,甚至處罰膽敢宣佈釣魚台屬於台灣的主張之人士或傳媒。
而中國對這一事實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這明確表明當時中國並不視尖閣諸島為臺灣的一部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是臺灣當局都是到了1970年 後半期,東海大陸架石油開發的動向浮出水面後,才首次提出「尖閣諸島」領有權問題。
(196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發行的地圖承認的日本「尖閣諸島」)
196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國家測繪總局」發行的地圖將釣魚台畫入日本沖縄県就稱為「尖閣諸島」。
1970年後半期,東海大陸架石油蘊藏量被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即主張釣魚台屬於中國。
1971年流亡台灣的中國國民黨也開始主張「釣魚台是中國固有領土」,並且竄改地圖。
一見有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佔用台灣的「中華民國」,紛紛提出過的所謂歷史上、地理上、地質上的依據等各類觀點均不能構成國際法上的有效論據來證明中國或台灣對「尖閣諸島」擁有領有權的主張。
滿清末年,清國漠視海權(或無力擁有海權),「尖閣諸島」在國際法屬於日本無庸置疑。
但為搶石油資源,誰管你國際法?
有鼓動民族仇恨並展示武力派船或飛機不斷入侵如鄰國中國,還有設立郵遞區號、傳統魚場,甚至辦徵文比賽如台灣..lol
現代國家對國際法民智大開,知道搶地盤仍然必須有名義最好,打起架來才有「大義名份」,在南海上相關各國(如中國、菲律賓、越南)為爭奪資源把一些很小的無人礁石,加蓋許多建築大如機場,小如碉堡宣佈主權,更是花招百出。
台國興廢~在此一油!
退日趕中~台灣加油~
:「釣魚台不在爭論到底是屬於誰的問題!而是如何取得的問題!」【TWS2 報名處】
沒發現石油前 管你個鳥島
發現石油後 就是「固有領土」
自1885年以來,當時中國正在大肆擴張海軍成為亞洲地區最強大的北洋艦隊,定遠及鎮遠二強大戰艦也於1885年開始服役,一開始是日本海軍畏懼清國海軍擴張海權的企圖。
日本政府通過沖繩縣當局等途徑多次對「尖閣諸島」(現在我國稱為「釣魚台」,中國稱為「魚釣島」)進行實地調查,慎重確認「尖閣諸島」不僅為無人島,而且沒有受到清朝統治的痕跡。
在此基礎上, 於1895年1月14日,在日本內閣會議(閣議)上決定在島上建立標樁,以正式編入日本領土之內。
這也表示當時日本已經逐步部局其最南海疆,不論有沒有發生甲午戰爭,「尖閣諸島」早是日本南進佔領台灣策略重要一環。
從那時以來,在歷史上「尖閣諸島」便成為日本領土南西諸島的一部分,並且不包含在根據1895年5月生效的馬關條約第2條由清朝割讓給日本的臺灣及澎湖諸島之內。
因此「尖閣諸島」並不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日本所放棄的領土之內,而是包含在根據該條約第3條作為南西諸島的一部分被置於美國施政之下,並且根據於1971年6月17日簽署的日本國與美國關於琉球諸島及大東諸島的協定(簡稱為沖繩歸還協定),將施政權歸還給日本的地區之內,上述事實明確證明「尖閣諸島」作為日本領土的地位。
1958年,中華民國地理補充教材指出台灣北端是彭佳嶼,1970年以前的台灣國立編譯館編印之國民中學地理教科書將釣魚台劃入琉球,名稱也使用「尖閣群島」台灣地圖也無釣魚台。
另外,尖閣諸島包含在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第3條由美國施政的地區,,台灣因為有求於美國武力防衛,蔣介石佔用台灣時不敢對釣魚台主權有所異議,甚至處罰膽敢宣佈釣魚台屬於台灣的主張之人士或傳媒。
而中國對這一事實從未提出過任何異議,這明確表明當時中國並不視尖閣諸島為臺灣的一部分,無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還是臺灣當局都是到了1970年 後半期,東海大陸架石油開發的動向浮出水面後,才首次提出「尖閣諸島」領有權問題。
196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國國家測繪總局」發行的地圖將釣魚台畫入日本沖縄県就稱為「尖閣諸島」。
1970年後半期,東海大陸架石油蘊藏量被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即主張釣魚台屬於中國。
1971年流亡台灣的中國國民黨也開始主張「釣魚台是中國固有領土」,並且竄改地圖。
一見有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及佔用台灣的「中華民國」,紛紛提出過的所謂歷史上、地理上、地質上的依據等各類觀點均不能構成國際法上的有效論據來證明中國或台灣對「尖閣諸島」擁有領有權的主張。
滿清末年,清國漠視海權(或無力擁有海權),「尖閣諸島」在國際法屬於日本無庸置疑。
但為搶石油資源,誰管你國際法?
有鼓動民族仇恨並展示武力派船或飛機不斷入侵如鄰國中國,還有設立郵遞區號、傳統魚場,甚至辦徵文比賽如台灣..lol
現代國家對國際法民智大開,知道搶地盤仍然必須有名義最好,打起架來才有「大義名份」,在南海上相關各國(如中國、菲律賓、越南)為爭奪資源把一些很小的無人礁石,加蓋許多建築大如機場,小如碉堡宣佈主權,更是花招百出。
台國興廢~在此一油!
退日趕中~台灣加油~
:「釣魚台不在爭論到底是屬於誰的問題!而是如何取得的問題!」【TWS2 報名處】
by cwj36
| 2013-01-24 19:12
| -亞洲專區-